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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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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公告编号:临2024-6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议授权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

上述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和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4位和非职工监事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朱莉 李丹

邮 编:830011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累积投票制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提案3.00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4.00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5.00

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下午3: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年 月 日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5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任晓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安排原因,任晓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晓涛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任晓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晓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任晓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任晓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66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5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9月20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刘健董事长、张宜刚董事、任晓涛董事、朱志龙董事(视频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时任期届满。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主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相关境内、境外审计、审阅等服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总体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54万元)。

如因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

执行董事候选人:刘健先生、黄昊先生。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朱志龙先生、张英女士、邵亚楼先生、徐一心先生。

1.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黄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朱志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张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邵亚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提名徐一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非执行董事将不会就担任董事职务向公司收取任何报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

杨小雯女士、武常岐先生、陈汉文先生、赵磊先生。

1.同意提名杨小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武常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陈汉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赵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公司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司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同意《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健,男,满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司工作;自1998年6月至2007年4月先后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自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任;自2007年9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监、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党委秘书等职;自2013年9月至2020年1月担任财政部巡视员、司长;自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执行董事,自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总裁;自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01816.SH)监事会主席;自2022年7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2年8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2年9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2年12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代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

刘健先生于1994年7月于吉林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7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4年6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刘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昊,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1999年7月至2005年2月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历任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团委书记(兼)等;自2005年2月至2020年11月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副主任、综合部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处副主任及处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副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自2005年9月至2013年1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11.SH,02611.HK)董事;自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01995.SH,03908.HK)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2021年5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2年12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自2024年2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昊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5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11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黄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志龙,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1992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上海地矿工程勘察院财务主管;自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市地质矿产局综合经济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会计主管(正科级),计财处副处长;自2000年8月至2009年3月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资金处(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监察室(审计处)主任(处长),纪委副书记;自2009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纪监室(审计处)主任(处长),纪检组副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处长;自2015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自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23年2月至今任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5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朱志龙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会计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1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取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于2010年6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朱志龙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英,女,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于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自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于中国投资银行筹资部任职;自1998年12月至2003年9月于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任职;自2003年9月至2012年8月于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历任副处长、处长等;自2012年8月至2020年1月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任高级经理;自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研究支持处历任处主任、处长;自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综合处处长、高级经理;自2021年8月至今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9月至今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派出董事;自2021年9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10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9月至今任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张英女士于1993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4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英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亚楼,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于河南省粮食局世通公司任职;自2008年8月至 2011年7月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任干部、主任科员;自 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任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工作人员(副处级)(其间: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借调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自2016年10月至2022年10月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副经理,研究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自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董事总经理、派出董事;自2022年12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12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9月至今任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邵亚楼先生于199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电子工程系自动控制专业,于2005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于2008年7月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邵亚楼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一心,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2004年3月至2008年9月担任四川省乐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自2008年9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乐山市市中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1月起担任);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担任乐山市副市长;自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担任雅安市委常委;自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担任雅安市委常委、副市长;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担任雅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四川省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兼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担任四川省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兼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自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担任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担任四川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自2024年6月至今担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徐一心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2 年1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

徐一心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小雯,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自1993年6月至1997年5月任Veriz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rp.国际证券部负责人;自1997年6月至2000年1月任JP Morgan投资银行资本市场部门副总裁;自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电讯盈科有限公司旗下风险投资基金PCCW VENTURES LIMITED中国区负责人;自2004年10月至今任龙腾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自2009年12月至今兼任苏州龙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自2014年4月至今兼任南京龙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创始管理合伙人;自2020年11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小雯女士于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取得文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5月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小雯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常岐,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级教授。自1990年2月至1991年7月任比利时鲁汶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自1991年8月至2001年6月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助理教授;自1997年8月至1998年1月任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访问学者;自1998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应用经济学系访问教授;自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瑞安中国经管中心副主任及经济学系兼任副教授;自2001年9月至2011年1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系主任;自2002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位项目中心主任;自2003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自2005年至2011年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兼任教授;自2007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自2011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大学光华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自2012年至2018年任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访问教授;自2001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教授;自2019年10月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讲席教授;自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自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自2014年9月至今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第五届常务副理事长;自2019年8月至今兼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指导专家组专家;自2015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自2016年9月至今兼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19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兼任副会长;自2012年12月至2019年6月担任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58.SH)的独立董事;自2013年4月至2022年6月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600690.SH,690D,6690.HK)外部董事;自2015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SH)外部监事;自2016年8月至2022年9月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66.SH)独立董事;自2017年8月至今任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0.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2月至今任天能股份有限公司(688819.SH)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4月至今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SH)独立董事。

武常岐先生于1982年7月获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86年2月获比利时鲁汶大学企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于1990年10月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

武常岐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汉文,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自1990年8月至1999年11月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自1999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其中2001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200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厦门大学会计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厦门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自2015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其中,2017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特聘教授,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自2015年5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自2013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5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37344.OC)独立董事;自2019年6月至今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28.SH ,03328.HK)外部监事;自2020年5月至今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088.SH,01088.HK)独立董事;自2023年2月至今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66.SZ)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汉文先生于1990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审计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于1997年8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

陈汉文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磊,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自2005年7月至2012年2月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副教授;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国际商法博士后);自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挂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自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特华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金融学博士后);自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法学学科负责人;自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自2016年5月至今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自2016年11月至今任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自2016年12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教授);自2019年9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自2019年10月至今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兰州大学外聘教授,兼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自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自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任浩瀚深度股份有限公司(833175.OC)独立董事;自2018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12.SH)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至今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66.SH ,06826.HK)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09.SH)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6月至今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1163.SH)独立董事。

赵磊先生于1999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取得学士学位;于2004年7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于200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

赵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57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9月2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方荣义先生、陈燕女士、邹治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同时,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正在组织开展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方荣义先生,汉族,1966年8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会计师。

方荣义先生自1990年11月至1992年8月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自1992年9月至1995年9月在厦门大学会计系就读博士研究生;自1995年11月至1997年3月在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任副教授;自1997年3月至2003年1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员工、助理调研员(副处级)、副处长;自2003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自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财务总监;自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兼任计划财会管理总部总经理);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4年12月至今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自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8年5月至今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客座教授;自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自2021年9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21年10月至今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5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23年5月至今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兼任上海申万宏源公益基金会(筹)理事长;自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兼任上海申万宏源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自2023年4月至今兼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方荣义先生于1987年7月在厦门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0年7月在厦门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5年9月在厦门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方荣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燕女士,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陈燕女士自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职员;自2000年2月至2012年3月先后任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助理编辑、编辑、经济日报社企业新闻编辑室副主任、总编室主任助理、总编室办公室主任(副高级编辑);自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高级经理(期间挂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自2017年7月起先后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政策性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处处长、综合管理部政策研究处处长、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5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监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4月至今兼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

陈燕女士于1997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7月在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陈燕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治军先生,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邹治军先生自2006年7月至2013年9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专业行政助手、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自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任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自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任新疆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1099. NQ)董事;自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新疆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1月至今任新疆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自2023年4月至2024年7月任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24年1月至今任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7月至今任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与基金事业部总经理;自2024年9月至今任新疆凯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邹治军先生于2002年7月在新疆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7月在厦门大学取得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邹治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5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治理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2024年度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