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张学泽、吕元永、吕源江、刘玉明、窦红民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高新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依据荆门中院(2022)鄂08民初22号民事判决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荆门高新投向荆门中院申请直接持有上述股东涉案的质押股票(天海集团质押股票数2562万股、吕超质押股票数1085万股、薛桂凤质押股票数75万股、张学泽质押股票数11万股、吕元永质押股票数6万股、吕源江质押股票数6万股、刘玉明质押股票数6万股、窦红民质押股票数6万股),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天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与荆门高新投沟通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天海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划转给荆门高新投,天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39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573,672,967股的比例为6.5185%;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4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562,097,967股的比例为3.156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减少3.3616%。具体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3,672,967股减少至562,097,967股。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合计增加0.1342%。
2、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与荆门高新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荆门中院于2024年9月10日出具了编号为(2024)鄂08执恢29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解除天海集团持有的公司805万股股票、吕超持有的公司1,085万股股票、薛桂凤持有的公司75万股股票的质押及冻结。上述合计1,965万股股票解除质押及冻结后按照7.36元/股价格过户至荆门高新投名下抵偿债务,股票所有权自裁定送达荆门高新投时起转移,荆门高新投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上述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划拨前述股票所产生的孳息(现金红利或债券利息),转入荆门高新投名下。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所持公司19,650,000股股份已于2024年9月26日被司法划转至荆门高新投抵偿其相应的债务,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因此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6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45,120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562,097,967股的比例为3.1569%,持股比例合计减少3.4958%。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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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吕超、薛桂凤合计持股比例降至3.156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