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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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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南辖区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4: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潘青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汤光明先生、董事文斌先生于2024年9月26日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其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耀武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卢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9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王品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于2024年9月26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汤光明先生、董事文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汤光明先生因即将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文斌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汤光明先生、文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汤光明先生、文斌先生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光明先生、文斌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汤光明先生、文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周耀武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耀武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2013年,在望城自来水有限公司,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党支部书记、经理职务;2013年至2015年,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至2018年,在长沙江南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华韵公司董事长、经理,兼任望城水司董事长;2018年至2023年,任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至2024年,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耀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周耀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

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鹏程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孙鹏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孙鹏程先生的辞职报告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孙鹏程先生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孙鹏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春华女士: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师。2015年至2016年,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工作办公室投资分析主管;2016年至2018年,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至2023年,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湖南华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南华韵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周春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发展部部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周春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卢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中炜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后,其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保持不变。

张中炜先生及卢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起到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82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张中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炜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13年,在长沙江南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任副经理、兼任望城分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2013年至2014年,在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部,先后任副部长、部长;2014年至2021年,在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先后任管网部部长、生产运营部部长;2021年至2023年,在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至2024年,在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9月18日,任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卢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卢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赵文毓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5

联系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