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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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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7日下午3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现场表决,郭炜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胡立刚先生主持(全体董事推举),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胡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建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事)、郭炜(独立董事)

2、战略管理委员会:胡立刚(主任委员)、龚铖、刘波、石守东、洪葵(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郭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梅建明(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洪葵(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胡立刚

5、预算管理委员会:胡立刚(主任委员)、龚铖、方智、郭炜(独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7日下午4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严婷女士、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向伶双女士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严婷女士主持(全体监事推举);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胡立刚先生

非独立董事: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

独立董事: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战略管理、审计、提名、预算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建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事)、郭炜(独立董事)

2、战略管理委员会:胡立刚(主任委员)、龚铖、刘波、石守东、洪葵(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郭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梅建明(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洪葵(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胡立刚

5、预算管理委员会:胡立刚(主任委员)、龚铖、方智、郭炜(独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严婷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严婷女士、向伶双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张莎莎女士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离任董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阮澍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澍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海涛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明峰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明峰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000股。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郑彬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彬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000股。

2、离任监事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茂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茂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蒋涛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前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监事,其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7人,代表股份102,714,9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3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87,592,0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5,122,9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2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6人,代表股份15,122,9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226%。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骏式、彭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胡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5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3,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1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2选举龚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3选举郭韶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4选举方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84,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6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5选举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6选举石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选举郭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84,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2选举洪葵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3选举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84,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2,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2选举向伶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4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6,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骏式、彭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