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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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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大转债”付息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大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0月14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10月14日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大特材”)于2022年10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广大转债”或“可转债”)将于2024年10月14日(原付息日2024年10月13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8年10月12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3号)文同意,公司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大转债”,债券代码“118023”。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广大转债”自2023年4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3.12元/股。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28日起,“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3.01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付息方案

(一)付息期限与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付息为“广大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金额为0.5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0月14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10月14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广大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4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50元人民币(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0.5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

联系人:郭燕

联系电话:0521-55390270

传真:0512-5845631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保荐代表人:束学岭、孙彬

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0551-62207969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后,如再次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3号)文同意,公司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大转债”,债券代码“118023”。

根据有关规定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大转债”自2023年4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8年10月12日止。“广大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3.12元/股。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99元(含税),“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6日起由33.12元/股调整为33.07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8日)起由每股人民币33.07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3.01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广大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