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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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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令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34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9.90万股调整为237.85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令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为118.9250万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合计13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令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0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归属118.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5,781.08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为P=8.40-0.028=8.372元/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本次归属将于2024年10月2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34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9.90万股调整为237.8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0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本次归属将于2024年10月2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8.925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6.6649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2,000.0000万股的2.8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9000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2,000.0000万股的0.57%。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8.90元/股(经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8.372元/股(经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合计21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人数合计143人,为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注: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董事曾令宇先生,因需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暂缓办理其归属事项,其在第一个归属期内第二批次进行归属。截止2024年4月10日,曾令宇先生已满足归属登记相关条件。详见公司2024年5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036)。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43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13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归属118.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0日

(二)归属数量:118.9250万股

(三)归属人数:134人

(四)授予价格:8.372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预留授予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7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仅包括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且剔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及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述可归属数量根据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计算确定,经计算所得的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曾令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归属的13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董事曾令宇先生,在本次归属前6个月内,因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2.4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5月16日上市流通。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本次归属将于2024年10月2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4301房”,并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