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9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麻国林先生、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股东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及麻国林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9,566股(占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9%)。
近日,公司收到众全信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众全信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票1,773,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46%。截至本公告日,众全信投资、麻国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减持股份3,619,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比例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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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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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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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众全信投资、麻国林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众全信投资、麻国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众全信投资、麻国林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