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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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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峡新材”)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通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普乐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普乐先生回避表决。

三、报备文件

1.经委员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董事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7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峡新材”)与公司关联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投”)共同投资成立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各发起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在未来3年内向科技公司投入不高于12,000万元的股本性投资。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宜昌高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600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为推进公司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发展,满足公司对玻璃产业科技和人才的需求,实现产研结合的技术升级,公司与关联人宜昌高投共同投资成立科技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三峡新材与关联人宜昌高投在未来3年内按比例向科技公司共同投资不超过1.2亿元,具体投资金额构成如下:

1.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三峡新材以自有货币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宜昌高投货币出资49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2.科技公司成立后,各发起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在未来3年内向科技公司投入不高于12,000万元的股本性投资,其中第一年不少于4,000万元。发起人的上述股本性投资中,1,000万元计入科技公司实收资本,其余计入科技公司资本公积。发起人的股本性投资主要用于研发设备体系建设资金(约6,000万元)、前瞻性玻璃新材料与技术研发(不超过6,000万元)。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需要分批进行投资,包括授权管理层审批科技公司与理工类大学等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投资运营科技公司,与顶尖科研院所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聚焦玻璃新材料领域前沿关键技术攻关,孵化打造三峡玻璃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公司将构建完整的科技创新链条、灵活的项目组织形式、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和企业化的评价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集中资源力量提供优质的配套政策,形成吸引各方科技创新资源的“强磁场”。

公司将依托科技公司平台支撑,谋求科学研究与产业应用的契合点和共赢点,将技术创新体系纳入产业发展框架,有效反哺公司产业发展。一是以科技公司为创新载体,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解决技术瓶颈,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满足高端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通过激发科创动能,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丰富产业发展生态,并以此为人才集聚“蓄水池”,广泛吸纳硕士、博士等高端科研人才,彻底改变公司人才结构。

科技公司的建立不仅将推动公司抢抓玻璃新材料产业新赛道,抢占产业链中高端、关键环,还将推动地方经济结构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跃变升级,延链强链宜昌玻璃新材料产业体系,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加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普乐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宜昌高投100%股权,即宜昌高投为产投集团控股子公司,且宜昌高投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即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5.法定代表人:谢普乐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060668387K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洗车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燃气经营,药品零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产投集团直接持有宜昌高投8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宜昌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宜昌高投20%股权。

9.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4年9月6日

(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兰台路19号

(五)法定代表人:郑滔

(六)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MADY319594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和宜昌高投分别持有科技公司51%和49%股权,即科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双方均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合作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宜昌高投签署《投资协议书》,共同投资成立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1.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投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认缴出资及出资方式: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各方的认缴出资、出资形式及出资期限如下表所示:

3.科技公司成立后,各发起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在未来3年内向科技公司投入不高于12,000万元的股本性投资,其中第一年不少于4,000万元。发起人的上述股本性投资中,1,000万元计入科技公司实收资本,其余计入科技公司资本公积。发起人的股本性投资主要用于研发设备体系建设资金(约6,000万元)、前瞻性玻璃新材料与技术研发(不超过6,000万元)。

(三)权利与义务

1.发起人权利

审核科技公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科技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科技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和行使股权。

2.发起人义务

及时提供科技公司设立申请及注册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及其他便利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文件、资料等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认购科技公司出资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科技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科技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因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或科技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组织机构

1.科技公司设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2.科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人,由甲方提名候选人,经科技公司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通过后产生。

3.科技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董事提名、公司聘任。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公司运营及日常管理。

4.科技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5.科技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定的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用、保全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投资协议书》的签订与履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投资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因此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时间

《投资协议书》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双方盖章后立刻成立并生效,且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科技公司将致力于打造全国玻璃产业技术研究与创新应用示范高地,与理工类大学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孵化打造三峡玻璃技术研发中心,依托理工类大学硅酸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围绕玻璃新材料前沿领域开展系统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助力公司紧跟政策导向,抢抓市场机遇,推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同时推动宜昌玻璃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区域玻璃产业链集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委员谢普乐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对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双方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跨越发展。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谢普乐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已经宜昌高投及其上级单位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无须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1.经委员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董事签字和董事会盖章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有权机构决策文件;

5.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副总经理黄永清先生和监事尚仁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永清先生和尚仁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永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尚仁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监事。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尚仁华先生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尚仁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500股股份,尚仁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黄永清先生和尚仁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因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拟处置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佳浩”)持有的三峡新材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2024年9月27日,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以及与申请执行人委托律师电话确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26日委托证券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减持完成后,前海佳浩持有公司股份从64,913,728股降至61,913,728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从5.60%降至5.34%。后续将以同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后续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