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4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邹大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邹大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邹大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前,邹大挺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邹大挺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着力提升对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等监督质效,公司监事会对邹大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4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
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除限售标准,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60,100股,占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51元/股调整为13.88元/股,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45元/股调整为12.98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63,263,884股变更为1,463,203,784股(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中科曙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需要债券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9月28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9:30一12:00、14:0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甲36号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王伟成
联系电话:010-56308016
邮箱:investor@sugo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3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总裁历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翁启南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斌、任京暘、关宏明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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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239,388,281股;关联股东历军先生对议案2及议案3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42,136,093股;关联股东翁启南女士对议案2及议案3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938,080股;关联股东任京暘先生对议案3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1,276,3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新、范雅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