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殊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殊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殊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8,745.3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建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含税)。按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88,328.4867万股为基数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37,766.57万元,相当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46%,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核电特殊分红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核电特殊分红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9月24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特殊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8,745.3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建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含税)。按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88,328.4867万股为基数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37,766.57万元,相当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46%,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9月2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特殊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8,745.3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建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含税)。按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88,328.4867万股为基数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37,766.57万元,相当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46%,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殊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