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围绕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开展更多高质量并购
◎记者 王子霖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就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机制体制等重点任务进行了布置。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日前也发布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企控股公司下一步并购重组的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表示,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与各地、各中央企业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深化改革,在加强科技创新、构建产业体系、服务国家安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开展更多高质量并购
王宏志表示,国有企业要加大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前瞻性布局力度。围绕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开展更多高质量并购,做好并购重组后整合融合,积极推动“两非”“两资”有序退出,完善退出绿色通道,腾挪更多资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
针对国资国企布局优化,国务院国资委还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任务。王宏志表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完善发展政策和治理模式,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防止过度竞争和“内卷”。
同时,国资国企要健全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等重点产业链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其韧性和安全水平。
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也是重点任务之一。会议要求,国资国企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投资、消费同向发力,用好用足支持政策,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在突出主责主业、做强实业方面,国有企业要完善企业主责主业动态调整制度机制,围绕“三个集中”明确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整合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业,严控非主业、“无关多元”投资。要高度重视发展实体产业,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
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国有企业要聚焦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具体而言,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在“刚性兑现”“提质扩面”上下功夫,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在“更广”“更深”上下功夫,收入分配机制要在“精准”“规范”上下功夫。
在收入分配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措施落实落地。要加强兜底保障,薪酬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企业严格考核兑现,要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
市场化用人机制方面,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
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王宏志表示,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方面,研发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和地方重点国有企业,要用好相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据介绍,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批复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共112个项目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旨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强化科研人员激励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重点环节。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要赋予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允许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
国务院国资委还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行了布置,要求国有企业完善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的政策和机制,搭建绿色通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还将鼓励通过区域性综改试验等载体,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深度合作创新,支持地方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中央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