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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招商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4年10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购买端口、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国泰君安【601211】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