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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9月29日以传签方式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9月29日以传签方式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54,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16.73元/股。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8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实际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了现金红利发放。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本次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17.03-0.3=16.73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576,42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4,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54,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00,000股减少至159,846,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注销回购情况,具体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7.03元/股调整为16.73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康辰药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回购原因、数量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剩余488,62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公告的《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73,523股。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3,508,623股(含第一期回购剩余股份1,23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1、2023年9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4年9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授予5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488,623股。

三、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已完成,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8,623股予以注销,并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已完成,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8,623股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同时,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鉴于上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本次共计拟注销股份643,523股。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0,000,000股减少至159,356,47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59,356,477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

至2024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为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关注销股份数量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议案6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董事勤勉尽责,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水平制订,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6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获得通过,本次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华、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世娜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