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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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0、3.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1.00、2.00、3.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信息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10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范明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电子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邮编:322118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14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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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已持有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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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可按此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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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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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吕响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吕响萍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吕响萍女士,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4年9月在浙江希望纺织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从事自由职业;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在公司任生产跟单;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在公司任成品检分副主任;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任生产跟单;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在公司任营管科副科长;2021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营管科副科长兼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响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响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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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磁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6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和韩春燕女士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和韩春燕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中平先生, 1968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高中学历。1985 年1月至1994年6月,以个体身份从事磁性材料相关产品贸易工作,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厂长,1995年7月至2003年11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4年9月在东阳市横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厂长,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浙江中科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0.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33.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互为姐弟、兄弟的关系,并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弟弟,副总经理陈正仁先生为其姐夫;除上述关系外,吴中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吴伟平先生, 1970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1992 年10月至1993年2月在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针织总厂漂印分厂任技术员,1993年3月至1994年2月在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针织总厂漂印分厂任技术科长,1994 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销售人员,1995年7月至2002 年10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人员,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副总经理, 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伟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4.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4.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中平、吴双萍三人互为兄弟、姐弟的关系,并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中平为其哥哥,副总经理陈正仁先生为其姐夫;除上述关系外,吴伟平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吴昂蔚女士,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担任国际贸易部业务员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昂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吴中平为其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叔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双萍为其姑姑,副总经理陈正仁为其姑父;除上述关系外,吴昂蔚女士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陈建宇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上海奇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23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总工程师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为其母亲,副总经理陈正仁为其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吴中平为其舅舅,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舅舅;除上述关系外,陈建宇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范明先生, 1982年5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在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 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在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企管部部长, 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在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明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90万股;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黄益红先生, 1977年5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新材料技术与应用工程师。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在横店东磁永磁部任厂办公室主任; 2000年3月至2010年2月在横店东磁软磁部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副厂长;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浙江东阳东磁有限公司稀土部历任厂长助理、加工厂长等职务;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在公司任钕铁硼厂长; 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益红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63万股;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严密先生, 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1991年11月至1993年12月在浙江大学担任博士后; 1994年1月至1997年2月在浙江大学担任副教授; 1997年2月至1998年4月在英国牛津大学任高级访问学者; 1998年5月至1999年6月在英国布鲁奈尔大学任研究员; 1998年4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授; 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楼建伟先生, 1975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在浙江农资集团兴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任会计; 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 2000年12月至2005年9月在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在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 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在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任零售业务部经理; 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在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2009年6月至2023年6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国际财务系主任; 2023年6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商学院副院长; 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建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韩春燕女士, 1979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 2002年12月至今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春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新明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14年8月在东莞歌乐东方电子有限公司任品质主管;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在东莞市博凯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任品质课长、采购课长;2016 年7 月至 2018年10月在公司任体系部部长;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公司任体系部部长兼监事;2021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任体系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新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5.38万股公司股份。彭新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卢双双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14年10月至今先后在公司担任车间主任助理、成本中心报价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双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卢双双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成员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中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符合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吴中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吴伟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吴昂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陈建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提名范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提名黄益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符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出席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严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楼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韩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