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三次收到
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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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应收账款整体情况介绍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简称“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简称“国补应收账款”)共同构成,截至2024年8月31日,两者在应收账款中的占比分别为1.64%和98.24%,其中标杆电价次月回款,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具有一定的波动。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二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回款的国补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为2.09年。
为降低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波动风险,本基金采用银行保理的方式平滑现金流。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出具的《国内单保理融资申请书》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以下简称“保理银行”)签署的《保理融资合作协议》《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等约定,就单笔保理业务,保理银行平价购买截至保理基准日项目公司账龄已满1.5年的国补应收账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对价,用于给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项目公司收到该部分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后,转付给保理银行,并根据相应的保理融资期限和利率支付保理费用。单笔保理业务的融资期限以每笔国补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时间确定。
三、本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其影响
2024年9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收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国补应收账款回款5,448.90万元,已回款的国补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为2.09年。
上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将优先用于偿还2024年4月11日(保理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保理银行发放的保理融资款项(已纳入本基金2023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本次偿还1,226.33万元,本次偿还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保理融资余额为0元),该举措预计减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2024年度保理融资利息费用7.58万元,提高投资者可供分配金额,增厚投资人收益水平。剩余的4,222.57万元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将纳入本基金2024年第3季度可供分配金额,用于向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
四、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若不考虑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已满1.5年可以开展保理融资的国补应收账款余额为52,336.57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后续国补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收益分配安排,适时启动保理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国补应收账款的保理工作。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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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总发电装机规模为500MW。基础设施项目采取委托管理的经营模式,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风公司”)共同签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协议》),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作为委托方共同委托江苏海风公司担任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基金管理人按照《运营管理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三、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江苏海风公司通知,根据其内部工作需要,葛双义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担任江苏海风公司的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任命葛前华先生担任江苏海风公司的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任命王锋担任江苏海风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江苏海风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人员变动的内部相关决策程序。
葛前华,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射阳港发电厂燃料运行班长,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运行专职、安全员、燃料办公室主任助理、燃料公司经理、经营部副主任、燃料办副主任、后勤管理部副主任、燃料供应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燃料采购部主任,江苏海风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江苏海风公司、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电投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海风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王锋,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调试工程师,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技术部调试工程师,中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风机主管,江苏海风公司生产运维部副主任、生产运维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生产运维部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江苏海风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其他说明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