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7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群先生持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群先生的《关于拟减持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12,205,41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68,47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36,94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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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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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内发行人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发行价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80%,锁定期满一年后减持数量不受限制(减持数量可以达到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
3、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4、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吴群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7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书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4.45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74.1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4.45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74.12万元。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2,874.50万股均处于被质押且冻结状态,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告编号2022-059)。
(三)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