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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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赵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赵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赵骞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骞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0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4,285股股份。辞职后,赵骞先生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将依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行权前予以注销,赵骞先生在员工持股计划中所持份额将按照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董事会对赵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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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 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27.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4,9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