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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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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2024-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批文有效期内,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及品种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安排

本次债券不设置担保等内外部增信措施。

(七)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偿债保障措施

如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公司可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上市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决议有效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如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的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或调整;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报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费用;

(7)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8)设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发行、挂牌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4年1-6月份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3、2022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4、2021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四)管理层简要财务分析

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为基础,简要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等。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最近三年及一期,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等科目余额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资产总额较快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943,046.16万元、3,245,463.51万元、3,503,573.13万元和3,545,467.25万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82%。

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比较均衡,其中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合同资产等科目构成,符合园区开发行业的特点。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575,641.39万元、1,766,782.53万元、1,815,265.47万元和1,694,233.6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54%、54%、52%和48%;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67,404.77万元、1,478,680.98万元、1,688,307.66万元和1,851,233.5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46%、46%、48%和52%。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园区开发运营业务持续扩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1,307,327.87万元、1,442,412.00万元、1,592,928.81万元和1,620,126.94万元。公司负债平稳,偿还负债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上市融资和经营积累。

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53%,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9%、9%、11%、17%和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为47%,其中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31%、12%。

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44%、45%、46%,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稳定。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373.44万元、116,370.51万元、176,276.50万元和55,735.65万元。公司园区开发业务陆续进入回款期,总体现金流入大于流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5,963.53万元、-136,453.66万元、-164,900.52万元和-96,672.93万元。公司持续加大产业投资、区中园业务布局,目前总体尚处于投入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目前为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543.35万元、70,172.56万元、12,538.80万元和-10,432.59万元。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发债等进行外部融资,其中2022、2023年分别获得各10亿元,合计20亿元的发债融资。

综合来看,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能够满足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公司三年及一期流动比率分别为2.02、2.20、2.19、和1.99,速动比率分别为0.65、0.83、0.79和0.75。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比较稳定,表现出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公司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44%、45%、46%,负债水平较低,公司财务管理稳健。

公司始终坚持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兼顾规模增长和风险防范,保持健康的资产负债结构。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20.96%,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3.32%;2022年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13.46%,净利润较上年增长9.37%;2023年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29.46%,净利润较上年下降29.92%。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变化主要系园区开发业务波动所致。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以园区开发运营为核心主业,以产业投资和绿色发展为两翼板块,坚持“以产为核、以绿为核”的双核驱动战略,全面融入ESG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一体两翼”高水平协同发展,为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打下坚实的基础。

1、园区开发运营方面

今年两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苏要全面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同其他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的对接,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发挥经济大省对区域乃至全国发展的辐射带动力。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长三角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

公司围绕国家战略,在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的长三角区域,扇形围绕上海布局了一系列产城融合园区,助力国家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深耕的长三角区域有强大的产业基础,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及长三角区域的核心城市拥有大量工业类载体,围绕国家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发展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要求,区中园业务发展与当前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具有较大的挖掘潜力和发展空间。

2、产业投资方面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投资大有可为。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坚持围绕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紧扣产业投资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开展多层次产业投资布局,参投基金初步实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等重点赛道的早期、成长期、成熟期全阶段覆盖,直投业务也紧扣“专精特新”,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及走出去园区内的优质科创类企业,有效推动实现高水平产城融合。

3、绿色发展方面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达到50%以上。今年七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长三角区域布局的各走出去园区以及区中园已拥有较为丰富的工商业企业客户资源,未来依托公司品牌优势、行业龙头地位、与政府良好的协作关系以及绿色业务板块协同集聚能力,在长三角区域获取屋顶资源具有优势。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2,295.3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60.17万元,合计225,055.5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63%和0.19%,合计15.8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下转1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