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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开发项目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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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研究成果
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公司一直致力于研发创新。且随着公司产品研发的不断深入,创新技术越来越多,研发成果不断增加,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5项,报告期内拥有有效专利634件,其中国内专利610件,国外专利24件。2023年公司新申请国内专利54件(发明34件,实用新型15件,外观5件),新申请国外专利17件(发明17件),新授权国内专利37件(发明17件,实用新型16件,外观4件)。
4、2023年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的流向、应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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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值测试情况
近10年公司开发支出11.17亿元,其中CHS技术开发占比74%。CHS公司2014年-2018年6月处于技术开发阶段,2018年6月-2019年12月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此期间未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2020年-2023年,对CHS公司的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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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历年减值测试评估主要参数及对标分析详见附件。
综上,公司的研发成果在开发新产品、提高不同领域的产品应用性、拓宽销售渠道、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产品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不存在前期应计提但未充分计提的情形。
五、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并说明关于研发支出、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公司的研发项目从前期调研到成熟应用,需经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具体需经过调研、论证、立项、前期研究工作(包括配方和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制定技术标准等)、初样试制、正样试制、试产、验证等若干阶段。本公司以正样试制完成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正样试制成功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报告》后正式进入开发阶段,研发费用方可进行资本化。对于正样的试制成功,意味着完成该无形资产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够产生经济利益(公司研发主要为新产品的开发及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且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的意图和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与之相关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采矿权减值主要是由于以矿石为生产原材料的产品碳酸锂价格出现“崩塌”式下跌,碳酸锂价格的下跌造成矿石的价格也同步下降,导致矿石的价格相比收购时有所下降,采矿权出现减值迹象;由于碳酸锂价格下降、同安瓷矿详勘报告已备案,详勘核实储量增加,开采规模发生变化,采矿权减值测算中的相关参数较前期交易有变化,公司采矿权减值测试充分、准确;
2、基于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鼎盛新材决定暂缓混合动力系统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因此,混合动力系统尚未量产,也无销售;鼎盛新材亏损扩大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长期资产的摊销,及混合动力技术尚未实施量产引起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鼎盛新材收购CHS技术的协同效应不及预期,未来鼎盛新材将采取相应措施集中精力发展混合动力系统业务。
3、公司的研发成果在开发新产品、提高不同领域的产品应用性、拓宽销售渠道、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产品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公司目前相关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不存在减值迹象和前期应计提但未充分计提的情形;
4、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四: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一至三季度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9亿元、2.8亿元和3.2亿元,2023年末降至1.3亿元,2024年一季度末再次回升至2.5亿元。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3.2亿元,同比增长170.5%,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3亿元,主要系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股权转让款及其他,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高达76.5%。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各季度末前五大预付款对象及金额、所涉交易事项及结算方式、直接或间接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关联方,结合商业惯例和必要性说明预付款项的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期间预付款项较高、年末预付款大幅下降的原因;(2)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涉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交易对象、交易内容、结算安排、与直接或间接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采购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相关预付对象的资信状况及目前的履约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3)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具体对象、金额及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原定结算安排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款措施,说明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各季度末前五大预付款对象及金额、所涉交易事项及结算方式、直接或间接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关联方,结合商业惯例和必要性说明预付款项的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期间预付款项较高、年末预付款大幅下降的原因。
1、本公司各季度末前五大预付款对象情况
2023年3月预付账款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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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预付账款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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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预付账款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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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预付账款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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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预付账款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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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锂云母预付款对象中,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及宜丰县宜安矿业有限公司的实控人为鼎盛新材的实控人张强金或其亲属,同时经了解江西省瑾琪矿业有限公司与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
上述预付款项主要为锂云母采购款, 锂云母供应商付款方式为款到40日发货,全额预付货款,符合行业惯例,因此预付款项符合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
2、期间预付款项较高、年末预付款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预付款项变化主要受锂云母预付款影响。2023年年初,锂云母预付账款约0.8亿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采购入库锂云母0.3亿元用于生产(采购的品位在1.6-1.7%的锂云母不含税平均价格5224元/吨,品位在1.8-2.0%的锂云母不含税平均价格5593元/吨)。因宜春地区受环保督查的影响,整个行业限产、停产,锂云母供给紧张,加之公司自有矿供给不足,为保证二季度生产需求,公司与供应商约定预付货款,锁定货源,2023年一季度末锂云母预付余额约2.1亿元。2023年二季度公司因碳酸锂产线建设进度延迟,未实施采购。2023年三季度碳酸锂1万吨产线建设完毕,进入试生产阶段,因部分设备需要调试、改造,仅采购入库锂云母约0.3亿元(采购的品位在1.6-1.7%的锂云母不含税平均价格2798元/吨),预付款余额1.8亿元。锂云母预付款未能按预期消化,期间预付款项较高。根据公司与锂云母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约定,锂云母价格按交货日上海有色金属网工业级碳酸锂价格进行结算。
2023年四季度碳酸锂产线调试完毕,全面投产,但仍受宜春地区环保督察影响,焙烧段尾气排放量受限制,产能无法完全释放,碳酸锂仍未达成原生产计划,采购入库锂云母约0.8亿元(采购的品位在1.6-1.7%的锂云母不含税平均价格2300元/吨),2023年末公司锂云母预付款余额约1亿元。四季度碳酸锂实现产量1,104吨,生产用料备货消化了部分三季度预付款,年末预付款相对下降。
2024年一季度碳酸锂产线焙烧段尾气排放量受限,持续影响产能,公司使用库存锂云母及自有矿满足生产,未采购入库锂云母。另外受再次环保督察影响矿山开始停产整顿,公司地下矿也自1月起开始停工,一直持续到6月份。2024年3月,碳酸锂焙烧段设备改造完成,尾气排放量影响基本消除,预计二季度可恢复正常生产,为应对二季度碳酸锂生产销售,需要进行锂云母备货,追加约1亿锂云母预付款,导致预付款余额再度上升。
二、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涉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交易对象、交易内容、结算安排、与直接或间接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采购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相关预付对象的资信状况及目前的履约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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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具体对象、金额及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原定结算安排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款措施,说明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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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情形
上述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对于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的,公司也积极采取措施催收。相关资金流向均为非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各季度末前五大预付款对象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公司为获取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预付锂电材料、镍产品等与业务模式和行业惯例相匹配; 四季度碳酸锂生产线投产,预付货款部分消化,年末预付款相对下降;
2、公司为定制碳酸锂产线设备、新建益阳新工厂工程等原因预付设备和工程款,结算方式符合行业惯例,目前不存在款项无法收回风险,公司与交易对象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3、公司期末长账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往来款、应收预付设备款、押金保证金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于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的,公司也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公司已对相关款项减值风险进行识别,按预期信用风险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相关资金流向均为非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CHS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历年减值测试评估主要参数及对标分析
一、CHS混合动力技术资产历年减值测试评估主要情况
1、《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9005号),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收入分成),账面价值143,120.03万元,评估值168,836.98万元,评估增值25,716.95万元,增值率17.97%,评估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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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资产组可回收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224号),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收入分成),账面价值126,355.50万元,评估值127,000.00万元,评估增值644.50万元,增值率0.51%,评估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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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鼎盛新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9008号),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涉及CHS技术资产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收入分成),账面价值108,508.53万元,评估值106,845.00万元,评估减值1,663.53万元,减值率1.53%,评估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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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鼎盛新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9014号),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涉及CHS技术资产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收入分成),账面价值96,265.17万元,评估值88,340.00万元,评估减值7,925.17万元,减值率8.23%,评估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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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年减值测试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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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S公司混合动力技术资产历年减值测试评估参数变动主要为预期未来收益期限缩短、预期未来收入及技术收益减少等。
CHS技术涉及业务为混合动力汽车的混合动力系统,混合动力技术产品处于研发试验和小批量试产阶段,2020年受疫情及整车厂国五切换国六影响,相关业务收入较少,历史收入不具备可参考性。2020年10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全行业1000余名专家历时一年半修订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以下简称技术路线图2.0)发布,提出的全面混动化目标,混合动力汽车作为关键的过渡产品,其重要性显著提升,按照技术路线图2.0对于节能汽车未来市场的规划,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占汽车总销量的20%左右,2030年占30%以上,2035年占50%以上;混动新车到2025年要占传统能源车的50%以上,2030年占75%以上,2035年要达到 100%。中国已经持续十几年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也保持了十几年的增速,中国汽车市场将由高速增长转为常态化增长,根据行业及市场普遍预估,预计2025-2035年汽车总销量将达到年销3000万辆级别。根据国家政策技术路线图2.0规划计算,混动汽车市场容量2025年将达1200万辆以上,市场渗透率将达到40%以上,2030年将达1350万辆以上,市场渗透率将达到45%以上,2035年将达1500万辆以上,市场渗透率将达到50%以上。截至2020年底,混合动力汽车(含HEV及PHEV)销量约78万辆左右,行业市场渗透率仅为3%左右,未来极具市场成长空间。2020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为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新版“双积分”政策着重强调了“低油耗”技术,引入“低油耗车型”,进一步促进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CHS公司的混动系统总成主要采用功率分流混合动力技术,该技术研发难度及研发投入较大,技术路线能够实现更高的节油率,并且具备更好的驾驶体验,因此在油耗目标不断趋严的大背景下,功率分流混合动力技术在混合动力领域有较好的未来发展趋势。基于CHS公司技术优势、市场需求及政策引导等因素考虑,2020年减值测试根据配套整车厂销售情况及产能情况等综合考虑预测,预测达产后CHS公司整体市场占有率仅为3%左右,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
混合动力系统总成业务因技术研发难度大,品质要求严苛,由国五切换国六需匹配整车进行适应性开发试验,需要与整车厂的开发周期相匹配,因开发周期长于预期,2021年CHS公司相关业务收入仍较少,同时行业市场渗透率提高至4%左右,行业趋势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考虑开发周期长于预期,2021年减值测试时大幅减少了预测初期及产能爬坡阶段预测收入及预期未来技术收益,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
2022年6月,CHS公司以混合动力系统技术作价11.2亿元对鼎盛新材增资,交易作价较账面值有小幅增值,说明CHS公司技术价值具有市场认可度,因办理无形资产专利权属过户,增资投入的混合动力技术无形资产于2022年10月才完成移交,至2022年底移交时间较短,鼎盛新材对该部分业务处于准备阶段,尚未投入实施,但同时混合动力汽车行业市场渗透率迅速增长,达9%左右,鼎盛新材预期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状态,存在减值迹象,因相关经营实施计划有所延后,2022年减值测试时考虑其预期未来收益期限适当缩短、预期未来收入及技术收益减少,经评估,混合动力技术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合并评估减值1663.53万元。
2023年,鼎盛新材对混合动力技术无形资产相关经营实施计划仍进展缓慢,截至2023年底,尚无相关业务收入,同时混合动力汽车行业市场渗透率增长至11%左右,鼎盛新材项目进度已明显落后,预期风险增加,存在减值迹象,考虑其预期未来收益期限适当缩短、预期未来收入及技术收益减少,经评估,混合动力技术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合并评估减值7925.17万元。
综上,CHS混合动力技术相关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前期减值测试均充分考虑了相关影响因素,不存在应计提未充分计提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