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2024-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4-072)

二〇二四年九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6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彭开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3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根据《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志宏、吴京辉、邓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志宏为会计专业人士。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邓磊已承诺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将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监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提名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 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

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3:非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四: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五: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

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武汉钧恒384.62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目前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且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副总经理李岩先生均在武汉钧恒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武汉钧恒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晓明

李晓明,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曾在海军舟山基地装备部总库工作,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历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源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81.51万股,通过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54.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李晓伟、金小川、李俊豪、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晓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刘斌

刘斌,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宁波市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曾在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武汉漫里里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3,400股。刘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李岩

李岩,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负责人,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负责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李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李岩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岩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严琦

严琦,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在长城证券工作,曾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严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严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石磊

石磊,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海凌电器有限公司任上海分公司经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石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石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石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彭开盛

彭开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NEC中原移动通讯有限公司、IngramMicro China Inc.、Maxim Integrated China Inc.工作。现任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彭开盛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开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彭开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志宏

张志宏,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1990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学教授,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志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吴京辉

吴京辉,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民商法学博士。2002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京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京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邓磊

邓磊,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2012年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任教,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

邓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邓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3: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熊忠武

熊忠武,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宁波宁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园林设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林设计研究院院长,宁波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主任委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审专家,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设计分会的副会长,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理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的产业教授。

熊忠武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熊忠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兆燚

王兆燚,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工程师。曾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

王兆燚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兆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金小川

金小川、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武汉万达瑞华酒店任职。现任职于公司行政管理部,任公司监事。

金小川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小川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张开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6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彭开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逐项审议:

(1)提名李晓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李岩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严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石磊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彭开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3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根据《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志宏、吴京辉、邓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逐项审议:

(1)提名张志宏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京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邓磊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志宏为会计专业人士。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邓磊已承诺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将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关联董事张志宏、吴京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

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武汉钧恒384.62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目前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且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副总经理李岩先生均在武汉钧恒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武汉钧恒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严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凯尔”)100%股权,全资孙公司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宁”)100%股权,出售价格不低于其公司的净资产价值,出售方式以公开转让方式出售。

同意出售参股公司拱心石(苏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心石”)5%股权及参股公司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博胜”)30%股权,出售价格不低于原股权投资价值,出售方式以公开转让或其他方式。

以上四家公司股权合计出售金额不低于9700万元。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年3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监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提名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熊忠武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兆燚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金小川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

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向参股公司进行增加注册资本金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增资完成后武汉钧恒能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凯尔”)100%股权、全资孙公司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宁”)100%股权、参股公司拱心石(苏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心石”)5%股权及参股公司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博胜”)30%股权,合计出售金额不低于9700万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邓磊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签署承诺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邓磊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吴京辉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吴京辉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张志宏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