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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川、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武汉万达瑞华酒店任职。现任职于公司行政管理部。
金小川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小川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4年9月29日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参股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
2、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武汉钧恒384.62万元注册资本。
3、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参股公司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
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武汉钧恒384.62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与武汉钧恒就前述事项签署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二)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全体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严琦女士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严琦女士、李岩先生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钧恒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200621X4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武汉钧恒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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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业务简介
武汉钧恒2012年成立,总部位于武汉光谷,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军工领域光通信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具备专业军工资质。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光通信产品深入民用与军工领域,且随着下游云计算、AIGC、5G通讯等市场快速增长,民用光模块已经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的主要产品。
公司民用光模块产品覆盖10G至800G速率,以适用短距离的多模产品为主,广泛应用于AI(人工智能)、HPC(高性能计算)、IDC(数据中心)、光纤通信等领域。
(四)其他情况说明
武汉钧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股权。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武汉钧恒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钧恒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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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增资前,武汉钧恒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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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钧恒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384.62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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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彭开盛
乙方2:陈照华
乙方3:刘鹏
乙方4:山东新斯瑞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5:徐行国
乙方6:顾军
乙方7: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1、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于2012年8月7日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元”指人民币,下同),实缴资本5,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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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绿生态”)是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267)。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汇绿生态持有标的公司30%的股权(下称“本次增资”)。
3、各方同意汇绿生态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384.62万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384.62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就本次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本次增资
1、各方同意,汇绿生态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384.62万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384.62万元。
2、各方同意,就本次增资:
汇绿生态应当向标的公司支付5,000万元(下称“增资款”),其中384.62万元作为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余4615.38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3、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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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价依据:参照《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80号),武汉钧恒100%股权评估值65,849万元。
5、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之内支付。
(三)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汇绿生态支付本次增资款需获得标的公司股东会和汇绿生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特别约定
1、标的公司应当将本次增资款主要用于业务扩张、补充流动资金、新建项目以及各方书面同意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债务,非经营性支出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期货交易等风险性投资业务。
2、各方同意,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在股东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未来的利润,并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标的公司应当将前述内容记载于标的公司章程。争议的解决
(五)保密条款
除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必须予以披露的信息,或是应司法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外,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并督促有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有关信息,直到本协议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违反声明与保证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的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的成立、生效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
(2)汇绿生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
(八)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发生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当继续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以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武汉钧恒聚焦于光通信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本次增资系根据武汉钧恒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武汉钧恒在光模块领域的拓展,此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并提升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武汉钧恒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的风险与挑战,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武汉钧恒业务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95亿元的价格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
2、2024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根据公司与武汉钧恒扩展海外业务需要,双方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3、鉴于完成武汉钧恒30%股权收购后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成为武汉钧恒董事,武汉钧恒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对武汉钧恒增加投资5000万元,参照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将本次增资提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未来经营中,武汉钧恒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经营风险、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全体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系正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助于促进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各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监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民主选举,戴贝、王雅琦(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全体监事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公司章程》的规定。
戴贝、王雅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戴贝
戴贝,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中级经济师。曾在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戴贝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戴贝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雅琦
王雅琦,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15年入职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职于公司内部审计部。
王雅琦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雅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就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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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4、5已经公司202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5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议案5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需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3715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