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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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1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关于国泰利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利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对国泰利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F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E类和F类四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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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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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F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即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E类基金份额相同。
3、F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F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F类基金份额销售对象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各销售机构若对本基金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F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国泰利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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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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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1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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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总规模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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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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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5.1.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本基金转换业务开通情况
①本基金可支持转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产品。
②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③若涉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5.3重要提示
①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规定。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00份。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④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⑤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手机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 联系人:赵刚
7.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场内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LOF,交易代码:160223;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近期,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波动,且场内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4年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432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74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4年10月8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证监会信息披露平台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作。
3、截止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二级市场的溢价购买会让投资者除了承担传统的市场风险外,还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关于国泰利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类基金份额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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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进行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1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相关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场内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LOF,交易代码:160218;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近期,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波动,且场内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4年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6838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59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证监会信息披露平台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作。
3、截止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二级市场的溢价购买会让投资者除了承担传统的市场风险外,还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泰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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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1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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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科技HK,扩位简称为港股科技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1日起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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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泰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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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创新药HK,扩位简称为创新药沪深港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1日起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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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