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7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三层四季厅I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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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预审通过,决议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登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于次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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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须知请参阅公司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三)进场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4年10月25日9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083 6030
传真:(8610)6083 6031
电邮:ir@citics.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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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 “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电邮:ir@citics.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