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0月7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2,000股。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7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9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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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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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3、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