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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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52.0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和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9,89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692,700股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58元/股,最低价为31.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850,331.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