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结果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结果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蓝驰”)分别持有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960,139股股份、1,033,314股股份,分别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8.29%、2.16%。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3,453股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0.4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拟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6,78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5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日,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嘉兴蓝驰、天津蓝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7,8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
● 权益变动情况
因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合计持有公司4,515,59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4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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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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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47,785,987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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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47,791,284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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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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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147股,其中嘉兴蓝驰减持18,544股、天津蓝驰减持4,603股;
2、被动稀释情况:2023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7,462,175股变更为 47,785,987股;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7,785,987股变更为 47,791,284股。股东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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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47,462,175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47,791,284股计算。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