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2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9,7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41%;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为2023年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8、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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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0月18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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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管理办法》”等规则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9,75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4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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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售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祖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洪凌、董事陈洪泉与激励对象陈旭琳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董事陈洪泉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洪泉、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8,600股,包括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1年首次第二批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18,600股,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1年预留第一批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0股,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1年预留第二批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0股,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3年第一批行权,与“2021年首次第二批行权”“2021年预留第一批行权”“2021年预留第二批行权”并称“本次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0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为2023年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权数量
1、2021年激励对象首次第二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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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陈旭琳先生于2023年8月15日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基建管理中心总经理兼宁国园区管理中心总经理。
②经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陈洪泉先生于2023年9月14日起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
2、2021年激励对象预留第一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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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激励对象预留第二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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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激励对象第一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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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1、2021年首次授予第二批可行权人数为334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共9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2、2021年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可行权人数为65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共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3、2021年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可行权人数为60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共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4、2023年第一批次可行权人数为416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共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期权行权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4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18,6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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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18,600股,共募集资金50.18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2,076,320股。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