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组织文件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敏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设置董事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家依法成立的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早期投资持有敏芯股份的股权。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敏芯股份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39,349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99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10日敏芯股份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820,349股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53,200,000股的9.06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98,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5,975,390股的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增发新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已降至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二)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2021年12月3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200,000股变为53,429,801股。
2022年12月5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429,801股变更为53,592,634股。
2023年12月1日,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2,294,962股股份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该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3,592,634股增加至55,887,596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87,794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从55,887,596股增加至55,975,390股。
基于上述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计算本次变动前比例的分母为公司上市时总股本53,200,00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比例的分母为公司最新总股本55,975,39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主要负责人(签章):
LIP-BU TAN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声明和附表;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主要负责人(签章):
LIP-BU TAN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主要负责人(签章):
LIP-BU TAN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暨权益
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含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798,77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0608%减少至5.0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增发新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已降至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
(二)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2021年12月3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200,000股变为53,429,801股。
2022年12月5日,上市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53,429,801股变更为53,592,634股。
2023年12月1日,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2,294,962股股份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该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3,592,634股增加至55,887,596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87,794股。公司股本总数从55,887,596股增加至55,975,390股。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含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