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24-06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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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037,780.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近期,国家发布了多项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有利政策,公司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回购再贷款等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出台,主动对接有关金融机构,争取获得更多支持,并将本着对全体股东、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维护好公司股价,不断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24-06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西昕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51.0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8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标的公司资产、财务、股权股东等情况正在作进一步对接分析,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