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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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3月18日一一2024年9月1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9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计1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奇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85名,代表股份302,99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4285%。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484名,代表股份107,667,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8285%。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数为211,092,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5,768,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91,898,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91,898,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16%。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目前存续的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均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故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96,08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9%;反对6,88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759,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35%;反对6,88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1%;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96,08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9%;反对6,88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2%;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759,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35%;反对6,88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16%;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96,080,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0%;反对6,88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9%;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756,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11%;反对6,88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7%;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卓海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 转股价格:人民币57.19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4月26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了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3.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9日)止。“洽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

2021年6月11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洽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83元/股调整为6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38)。

2022年6月22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洽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03元/股调整为5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38)。

2023年6月20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洽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9.18元/股调整为58.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7)。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洽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8.18元/股调整为57.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35)。

二、“洽洽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洽洽转债”因转股减少10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1000元),转股数量为17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3,398,544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1,339,854,400元),未转换比例为99.9891%。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高管锁定股增加1,077,975股为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增持公司股份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51-6222700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洽洽食品”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洽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洽洽食品,证券代码:002557)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通过电话及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