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
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转股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最新转股价为12.45元/股。
2、2024年第三季度:共有8张宇瞳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800元),合计转成64股宇瞳光学A股股票(股票代码:300790)。
3、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为5,999,791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599,979,1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宇瞳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5.29元/股。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50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40元/股调整为1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宇瞳转债”因转股减少8张,转股数量为64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宇瞳转债”尚余5,999,791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599,979,100元。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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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
联系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9266655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光学”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张品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董事张品光先生计划自该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194%。
公司近日收到张品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张品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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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113,5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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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113,500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