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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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41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0,908,911.81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执行上述预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元(含税),占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7.94%,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7.49%。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42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达永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MDEX LIMITED,以下简称“达永有限”)持有公司股份88,86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该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达永有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达永有限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达永有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达永有限不减持。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3日。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且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达永有限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达永有限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进行减持。

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合法进行,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在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但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达永有限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达永有限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达永有限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9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银芬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4年10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4年10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7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工业”)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良品工业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合计为良品工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2亿元,其中,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12亿元;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单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90亿元。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实际为良品工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895.4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良品工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保C101C24009,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向交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12亿元;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市直LPGY保字01号),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向中国银行申请单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90亿元。公司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宁波良品铺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后,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895.44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074454566J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注册地: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革新大道8号(13)

法定代表人:杨红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糖果制品(糖果)、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蜜饯、炒货食品级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批发兼零售;食品类连锁店经营管理,仓储服务,场地出租,百货类门店营业用具和卫生用具批发兼零售;热食类食品(含半成品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含裱花类食品);自制饮品(含自制生鲜乳饮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含肉制品、生海鲜食品)的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良品工业100%的股权。

良品工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良品铺子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C101C24009)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12亿元

4、担保期限: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6、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市直LPGY保字01号)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直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9亿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范围:主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7、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良品工业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良品工业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业务的开展制定了完善决策、执行流程。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895.44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21%;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8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 5 楼会议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

至2024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10月23日前9:00-16:00内办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5楼,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5793003,传真:027-8579300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罗丽英,电话:027-85793003,邮箱:dongban@lppz.com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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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4-040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腾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