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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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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秦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报告(3-5年)》,以“打造高质量成长的、特色创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为领航,积极发挥核心竞争优势,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固有业务方面,公司紧跟市场动向,稳健推进业务拓展,2024年1-9月,固有业务实现利息收入2,091.78万元,投资收益8,936.91万元。信托业务方面,公司重点推进信托“新三分类”指引下标品资产管理信托的快速发展,实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等资产服务信托的突破发展,深挖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机会,加大金融机构的资金引入力度,做大服务信托规模。截至2024年9月底,公司存续信托项目237个,受托管理信托规模2,219.85亿元;2024年1-9月,新增设立信托项目52个,新增信托规模882.09亿元;2024年1-9月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9亿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已和解并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已和解并撤诉案件涉诉金额19,831.72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已和解并撤诉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金额约-6,400万元(该影响金额已计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在已考虑上述影响后,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0.25万元。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06)中披露了涉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千红制药公司”)的1宗案件(案号为“(2020)沪 74 民初 5 号”,以下简称“本案”),法院受理时的涉诉金额为19,831.72万元。

2024年9月3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常州千红制药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当日,本公司向常州千红制药公司支付和解款8,500万元;常州千红制药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本案的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本公司支付和解款后,常州千红制药公司将其持有的信托计划下8,500万份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本公司,前述转让于常州千红制药公司收到和解款后即生效。

《和解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向常州千红制药公司支付和解款,常州千红制药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本案的撤诉申请。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2020)沪 74 民初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已和解并撤诉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金额约-6,400万元(该影响金额已计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在已考虑上述影响后,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0.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2、《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信托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