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慧鑫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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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六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不满足港股通在规定时间内结算要求,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导致香港联合交易所暂停交易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自2024年10月16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1)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和转换手续费三部分。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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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丰晋信2016基金A类”、“汇丰晋信2016基金C类”、“汇丰晋信龙腾基金A类”、 “汇丰晋信龙腾基金C类”、“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A类”、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C类”、“汇丰晋信2026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A类”、“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C类”、“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D类”、“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基金C类”、“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A类”、“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C类”、“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基金A类”、“汇丰晋信货币基金B类”、“汇丰晋信货币基金C类”、“汇丰晋信货币基金D类”、“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基金A类”、“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基金C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A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C类”、“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A类”、“ 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C类”、“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A类”、“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C类”、“汇丰晋信大盘波动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波动基金C类”、“汇丰晋信珠三角基金”、“汇丰晋信价值先锋基金A类”、“汇丰晋信价值先锋基金C类”、“汇丰晋信慧盈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低波动基金A类”、“汇丰晋信中小盘低波动基金C类”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核心成长基金A类”、“汇丰晋信核心成长基金C类”、“ 汇丰晋信医疗先锋基金A类”、“汇丰晋信医疗先锋基金C类”、“汇丰晋信研究精选基金”、“汇丰晋信慧悦基金”、“汇丰晋信时代先锋基金A类”、“汇丰晋信时代先锋基金C类”、“汇丰晋信丰盈基金A类”、“汇丰晋信丰盈基金C类”、“ 汇丰晋信策略优选基金A类”、“汇丰晋信策略优选基金C类”、“汇丰晋信龙头优势基金A类”、“汇丰晋信龙头优势基金C类”、“ 汇丰晋信慧嘉基金A类”、“汇丰晋信慧嘉基金C类”、 “汇丰晋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 汇丰晋信慧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基金A类”、“ 汇丰晋信慧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基金C类”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申购补差费统一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5)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下次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基金转换最低申请份额下限高于100份,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请份额下限执行。
6)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5)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投资者须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957
传真:021-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汇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慧鑫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告的《汇丰晋信慧鑫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基金交易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2)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六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