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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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生、柳洪哲先生、王桂杰女士、管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同意前述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拆分为6项子议案:

1.01 关于提名钱曙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关于提名汪炉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关于提名朱文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关于提名柳洪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关于提名王桂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关于提名管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纲祥先生、阮晓鸿先生、王世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同意前述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拆分为3项子议案:

2.01 关于提名沈纲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关于提名阮晓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关于提名王世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江苏山水俊华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64,525,455.31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江斌先生、张梦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拆分为2项子议案:

1.01 关于提名江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关于提名张梦鸾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30%,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江苏山水俊华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目标募集规模拟为人民币2亿元,基金设立的目的是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重点支持工业核心器件、AI算法等细分领域中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挥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之考核要求,公司本次作废相应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生、柳洪哲先生、王桂杰女士、管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沈纲祥先生、阮晓鸿先生、王世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纲祥先生、阮晓鸿先生、王世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阮晓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江斌先生、张梦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钱曙光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任波导杭州软件有限公司硬件电路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晟龙信科技有限公司硬件电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任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硬件部经理;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上海创驭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木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荣旗有限监事,2018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科洛尼监事、香港荣旗董事。

截至目前,钱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曙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汪炉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6年2月,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担任研发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在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荣旗有限副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炉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炉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文兵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2月在基恩士(中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荣旗有限事业一部经理,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事业一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优速软件监事、上海戎麒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朱文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2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文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柳洪哲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项目部电气经理;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视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在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驱动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上海创驭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木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荣旗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兼事业六部经理,兼任优速软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柳洪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5,000股。柳洪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桂杰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9月在英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任总经办主任,2005年10月至2008年7月在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8至2011年9月在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财务总监,2011年9月2012年5月在苏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项目经理,2012月至2017年3月在苏州明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任荣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美国荣旗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桂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王桂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管烨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哈曼汽车电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分析师,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担任苏州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苏州高新明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苏州馥昶空间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管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管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纲祥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5年5月至2001年11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任Research Associate;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任Research Scientist;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在美国Ciena光网络设备公司任Lead Engineer;2010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5月至2021年4月任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纲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纲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阮晓鸿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在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在昆山京昆油田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芜湖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0月在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为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阮晓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晓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世文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苏州市政协委员。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华北工学院分院讲师、系副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理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世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世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江斌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在深圳市新驰客科技有限公司任产品工艺工程师。2017年8月至今任荣旗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8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梦鸾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至2016年4月任赫比(苏州)通讯有限公司部门助理;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同方国际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华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人事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张梦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罗前程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罗前程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罗前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罗前程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软件课课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经理。

截至目前,罗前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如下: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64,525,455.31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应作废3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5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之考核要求,公司本次作废相应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投资标的:江苏山水俊华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3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参与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尚未明确,标的基金能否设立及设立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登记,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基金存续期间,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组合经营情况、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30%,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江苏山水俊华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该基金目标募集规模拟为人民币2亿元,基金设立的目的是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重点支持工业核心器件、AI算法等细分领域中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尚未支付认购款,公司将按照计划签署相关协议,并以自有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相关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无锡国联金投和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

(二)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上述合作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上述合作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山水俊华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管理人:无锡国联金投和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

4、基金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1次。

5、投资方向:主要投资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高端产业,重点关注工业核心器件、AI算法等细分领域,投资科技含量高、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拥有明显优势地位和较高成长性的优秀企业。

6、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7、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及缴付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对合伙企业出资。协议签署后生效,公司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出资额分三期同比例实缴到位,三期缴付比例分别为30%、30%、40%。首期出资比例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0%,每期出资依据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所载明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合伙企业缴付。

(二)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4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由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公司委派2名委员,无锡国联金投和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任何项目的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3名投委会委员同意方能通过。

(三)管理费

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基金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2%/年;基金进入延长期、清算期,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四)收入分配

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税费等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应当按照下列分配方式及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8%/年计算的门槛收益;

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8%/年计算的门槛收益;

5、超额收益的80%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进行分配,20%作为管理分成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与渠道资源,布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优质标的及项目,挖掘潜在合作机会,从而实现公司产业资源、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助力公司进一步加快现代化产业布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参与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尚未明确,标的基金能否设立及设立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登记,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基金存续期间,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组合经营情况、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定期获取基金运作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降低投资风险,全力维护公司权益。同时,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