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海珠女士、马科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文波先生、何文秋先生、何凯伦先生、倪政雄先生、侯艳萍女士、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妙成女士、吴飞美女士、郭晓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海珠女士、马科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文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初中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福建福清市中融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清市富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光千帆投资(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福光千帆企业管理(福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千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社会职务:福建省第十一届党代表、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法定代表人、执行副会长、福建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联盟总干事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名誉会长、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福建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个人荣誉:2007年度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09年海西创业英雄、2009年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第四届福建省青年创业奖杰出成就奖、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第三批福建省特殊支持“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改革开放40年40位福建最有影响力企业家,首届福建省“国防人物”、第四批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首批省产业领军团队领军人才;2021年荣获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第一届国防科技工业先进个人、福建省A类高层次人才、上市公司“金质量”卓越企业家、福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2022年荣获2021-2022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2023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福建省科学进步一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652,789股。何文波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文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福清市中融水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民品事业部总经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清分公司负责人、三号基地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社会职务:第十八届福清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5,966股。何文秋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何凯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州中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福来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双翔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中瑞仁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州市金视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州中融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麦格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星海天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瑞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星斗通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会职务:第十四届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建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会理事、福建省军民融合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凯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凯伦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倪政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历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品保部负责人,深圳市天瞳光学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民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市场中心专案副总,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政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9,100股。倪政雄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侯艳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工程师职称,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设计工程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发展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行政中心负责人、董事长助理等,福建福星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拓维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青云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小屯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宇润和(福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负责审计、财务、证券管理工作。个人荣誉:2022年获得“十佳福州青年先锋”、“2022年福建省最美女科技工作者”、第20届“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第四届福州市马尾区道德模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艳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参加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侯艳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生态学专业。历任:广州朗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副课长、测试中心课长、研发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二号基地研发部副部长、销售总监、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二号基地总经理等。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29股。江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飞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商学院(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闽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源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飞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飞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罗妙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财经学校教师,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教师,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福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挂职),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教授,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妙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妙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郭晓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历任: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广东伊康纳斯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个人荣誉:福建省优秀教师。主持多项教育部、省级教学及科研课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晓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海珠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行政管理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助理政工师。曾任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人力行政部高级经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政企事务部高级总监。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社会职务:福建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电子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职业指导师。荣获“福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福州市两新组织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珠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参加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陈海珠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科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专科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历任: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清制造部副部长、制造二部副部长、兼任生管课课长,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防事业部副总经理、二号基地副总经理及制造部部长。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市场中心专案副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科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参加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227股。马科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生物教育专业。历任: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民品生产部经理、民品事业部三厂厂长、福清制造部、制造二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一号基地副总经理;社会职务:第十届马尾区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489股。李海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年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李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李海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李海军先生个人简历
李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生物教育专业。历任: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民品生产部经理、民品事业部三厂厂长、福清制造部、制造二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一号基地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社会职务:第十届马尾区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489股。李海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4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0月24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联系人:黄健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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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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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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