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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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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0073 转债简称:国投转债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有人民币746,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74,768股(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换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999,25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0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0号)核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5号文同意,公司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7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国投转债”自2021年2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5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有人民币746,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74,768股(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7%。其中,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有人民币11,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换数量为1,151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换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999,25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0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董办)

联系电话:010-83325163

电子邮箱:600061@sdi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00034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4-05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3)。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3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9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63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购买的最高价格为7.10元/股、最低价格为5.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6,308,952.3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