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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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宋艳

邮编:341500

电话:0797-8705008

传真:0797-8772868

邮箱:stock@yueanmetal.com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魏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魏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肖志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志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肖志瑜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肖志瑜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简历

肖志瑜,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90年6月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广东省佛山市岁之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志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