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4-05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8月15日、8月21日、8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2024-042)、《关于上汽红岩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4)、《关于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5)、《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1),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告。现将上汽红岩新增诉讼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汽红岩新增诉讼情况
公司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2024-042),披露了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情况;8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1),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7日作为原告或被告累计提起诉讼或收到新增诉讼的情况。
近期,经公司统计,上汽红岩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0月8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作为被告收到起诉书的诉讼事项累计13项(均未结案),诉讼涉案本金97,781.2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6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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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诉讼事项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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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汽红岩新增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上汽红岩于近期新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4)鲁0614民初3407号】),因申请保全人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冻结上汽红岩名下银行存款1,166万元或查封等价值财产。
2、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4)鄂0302财保238号】)和(【(2004)鄂0302财保254号】),因申请保全人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对上汽红岩价值1,200万元和价值490.77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3、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4)渝0111财保181号】)和《执行裁定书》【(2004)渝0111执保506号】等,因申请保全人重庆中帝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上汽红岩和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410万元和580万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根据《保全结果告知书》等,法院已将上汽红岩和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机器设备予以查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因上汽红岩上述诉讼正在程序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汽红岩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上汽红岩的正常运作,但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