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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公司在人才、战略等进行了系列布局,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以培养管理和技术骨干为重点,通过合理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高、中、初级人才的人才结构,构建稳定的晋升通道,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充足的人才储备。
(六)发行人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1、发行人2024年业绩预测情况
公司对2024年业绩进行预测,且盈利预测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237号),公司经营业绩主要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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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53,243.02万元,同比增长30.32%;预计净利润为11,010.12万元,同比增长21.8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99.87万元,同比增长19.37%,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2、发行人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1)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司业绩可持续性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1)军改后期的补偿性采购
受军改影响,“十三五”期间装备科研、采购计划制定有所推迟,2016年至2019年期间,军工行业内大量企业出现订单延后的情况,直至2019年以后军改影响才逐渐得以消除。根据我国各大军兵种发展战略,我军在“十四五”之前,将逐步发展成为“五代为牵引、四代为骨干、三代为主体”的武器装备结构,近年来列装部队的新型武器装备型号、种类明显增加。伴随着军改影响弱化,延迟订单逐步释放。整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军工行业景气度将持续提升,需求将出现补偿性增长。
2)稳定且持续的政策支撑国防军工产业的发展
我国稳定且持续的政策支撑国防军工产业的发展,随着国家层面战略方针的持续出台以及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军队对新兴装备产品和服务需求逐步释放,从而支撑军工产业的稳步发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受益于政策红利和行业需求,赢得更多发展机遇。
(2)实战化训练常态化促进军工行业发展
为更好的应对国际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保卫国家,练兵备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在不断增大。中央军事委员会多次强调全军应加强实战化的军事训练,2021年2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指出坚持实战实训,加强战备任务训练,创设逼真战场环境,加快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一方面,信息化条件下的实战化训练,作战要素的交联程度和作战复杂度空前提高,模拟训练越来越成为实战化训练的重要形式,因此作战部队对于军事训练装备的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部队实战化训练要求的日益提升,消耗性武器装备需求长期旺盛,支撑了军工行业的持续发展,将促进公司所属军工行业的发展。
(3)较强的技术积累、良好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自研软件为核心模块,搭载自研自造军事装备,深度融合通抗一体装备发展模式,已掌握了基于数据融合的跨平台多源异构模拟训练数据交互、模拟通信训练系统架构、高效通信控制服务接入等技术,极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性能与适配性,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先进性,公司产品已被较多部队使用,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并在未来拥有广阔的应用空间。
目前,公司1款产品已成为我军认证定型产品,形成了稳定的产品销售并为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带来了持续的现金流。此外,公司研发的“炮兵旅(团)集成训练信息系统”于2018年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参与“十四五规划”陆军**通信模拟训练装备体系论证工作;研制的野战柔性铠装光缆获火箭军技术创新银星奖,并参与到最新版野战光缆组件国军标编制工作;研发的通信态势监测与对抗训练系统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且参与“十四五规划”陆军网电靶场建设论证工作。总体来看,发行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实力与市场声誉,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及技术先进性将成为公司未来订单增长的内生动力。
直接军方客户方面,基于公司产品在各军种部队训练演习、考核比武、遂行任务等多项活动中中的优异表现,公司获得军方多次表扬,公司已与空军、陆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军事院校等客户开展多年业务合作,合作覆盖军、师、旅、团、营等层级;在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方面,公司已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拓展了部分民营军工企业客户,主要为天津七六四通信导航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随着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创新,公司将进一步与主要客户开展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4)现有产品的重复采购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较好的产品基础
军品的采购、列装具有较强计划性,各军兵种依每年审批情况进行采购,因此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存在稳定的计划性且按年释放。
(5)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13,427.32万元、14,802.00万元和16,43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30,200.00万元,意向订单金额为18,700.00万元,公司未来待执行订单充裕,可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6)新产品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充足源动力
经过多年发展,凭借较为领先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与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已发展成为稳定的军工装备配套企业。利用已形成的技术和客户优势,公司持续研发智能报务系统、新一代***搜索器、抗干扰电子键、伪装佯动系统、新一代固态源原理样机等产品,未来公司将不断拓宽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提高军事训练装备、特种军事装备的经营规模,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从国家政策、技术积累、客户资源、现有产品储备及未来产品研发等方面来看,公司已具备丰富的产品种类,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及较快的行业发展,凭借较强的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等优势,公司未来业绩具有较强成长性及持续性。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具备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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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稳步推进公司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和响应效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引进行业内优秀人才、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金额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等相适应。公司在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的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募集资金的用途具备合理性。按照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9.49元/股,对应可实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7.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可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0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49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79,151.5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9.49元/股和1,750万股新股发行数量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7.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336.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271.43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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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4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六九一二”,申购代码为“30159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10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75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0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750万股“六九一二”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0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10月1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 年10月1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7,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4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0月11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0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0月1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10月1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0月14日(T+1日)在《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0月1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15日(T+2日)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0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10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10月16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25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0月17日(T+4日)公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0月16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0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家德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祁连山路228号
联系电话:028-87589023
联系人:姜珂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72、010-6321201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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