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
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4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17782元/吨(干量,REO=50%)。
根据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约定的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公司拟将2024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17782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355.64元/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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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9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5%,购买的最高价为1.44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35.5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435.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8%,购买的最高价为1.56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435.44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