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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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祖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方一夫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