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10月10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收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投票意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托普云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的《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华安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