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5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国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润电热力下属供暖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