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8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24年10月15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0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2024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6)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24年10月15日之前,不含2024年10月15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7)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4年10月16日开始重新计算。

(8)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9)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