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2024年10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3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563.7624万股的比例为1.2986%,回购最低价格39.13元/股,回购最高价格85.99元/股,回购均价64.8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4,995.22万元。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1,147,052股于2024年9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注2: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08457)所持有的1,409,7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B886674563),过户价格2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其余回购股份3,987,95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