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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股票代码:601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派发红股、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股份、通过证券交易增持和减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可交换债券换股等导致的权益变动行为导致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平煤股份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00万元

实收资本:1,943,20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联系电话:0375-2726982

传真:0375-2787788

经营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58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持股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2021年2月,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伊洛1号及伊洛2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伊洛1号及伊洛2号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21年3月,平煤神马集团向伊洛1号及伊洛2号合计转让46,970,000股股份。

平禹铁路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朝川矿和制革厂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唯一出资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平禹铁路、朝川矿和制革厂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其中,制革厂已于2017年12月15日注销。

(二)伊洛1号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4日

备案时间:2018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伊洛2号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成立时间:2020年3月18日

备案时间:2020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伊洛1号和伊洛2号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层510室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注册资本:1,001万元

实收资本:1,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69806375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589号11楼

经营期限:2011年2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平禹铁路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省平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83号

法定代表人:常立志

注册资本:12,650万元

实收资本:12,6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85132A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83号

经营期限:1995年4月28日至2045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铁路货运(限平禹路段内),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煤炭销售,铁路设施管理养护,房屋、货场及设备租赁

(六)朝川矿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注册地址:汝州市小屯镇朝川矿区

法定代表人:李洪彪

注册资本:7,598.1万元

实收资本:7,598.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177415594D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通讯地址:汝州市小屯镇朝川矿区

经营期限:198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原煤洗选;电器机械修理;普通货运;货物装卸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坑道支护设备制造及维修;水泥预制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矿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管理服务

(七)制革厂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平顶山制革厂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峰

注册资本:2,527万元

实收资本:2,527万元

工商注册号:4104001000341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期限:已于2017年12月15日注销

经营范围:轻革、重革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1、2010年6月18日和2011年6月20日,因平煤股份利润分配,获得所派发的股票股利。

2、2011年6月19日,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4、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5、2017年12月14日,一致行动人制革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6、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7、2021年3月1日,因股权管理需要,向一致行动人伊洛1号和伊洛2号转让部分股份。

8、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9、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5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10、2022年4月21日,因发行15亿元可交换债券,将部分股份转入担保及信托专户;2023年8月2日,因可交换债券维持担保比例需要,将部分股份转入担保及信托专户;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4月18日,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被动减持股份;2024年5月6日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毕并摘牌,将担保及信托专户股份转回普通证券账户。

11、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12、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继续增持或减持平煤股份股份的可能性。若增持或减持平煤股份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前次披露收购报告书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平煤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股份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平煤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李毛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李毛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毛

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