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期权简称:软控JLC2,期权代码:037292)的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27日到期,截止到期日有2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本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8,601份予以注销。

《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张秀梅女士、李永连先生、周丹丹女士3位监事全部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期权简称:软控JLC2,期权代码:037292)的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27日到期,截止到期日有2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本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8,601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一)2022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四)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9月30日;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

(六)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予以注销。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07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七)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7.20万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6.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6,800份予以注销。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九)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7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9,300份予以注销。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尚未完成。

(十)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55,95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758,601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

经审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