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累计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累计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即南京世创物产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致成先生,非第一大股东)的成员金致成先生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达1%,股份变动包含两部分:(1)股东在减持区间内正常实施已预先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即股东金致成先生在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5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65%。(2)在2023年05月05日-2023年07月10日期间,股东金致成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该减持行为发生当时有关规定,公司无需披露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截至2024年10月11日,股东金致成先生共累计减持1,9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8%,累计达到权益变动每减少1%有关披露标准。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金致成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股东金致成先生于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7月1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53%。根据该减持行为发生当时有关规定,公司无需披露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

3、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09月03日披露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金致成先生计划在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28%。金致成先生自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5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65%。

4、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达1%的具体情况

金致成先生自2023年05月05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累计减持1,9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8%,累计达到权益变动每减少1%有关披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股东金致成先生所减持股份的来源系以大宗交易方式从南京世创物产有限公司取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1、南京世创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世创”)的股东金一、金宁系父子关系,金致成与南京世创股东金宁系父子关系,因此南京世创与股东金致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南京世创于2022年05月11日、2024年02月06日、2024年02月0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69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28%)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金致成先生。转让完成后,南京世创持有公司股份7,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40%。上述转让为南京世创与金致成先生之间内部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金致成先生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