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2024-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62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计划自2024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受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增持主体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内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即郭维成、张亮、杨宾、李永维、王垚、齐颖、孙迅、敬德久、张萍、赵泉、李岩、杨军、赵扬。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的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计划自2024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津投城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受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增持主体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内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063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郭维成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亮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郭维成先生、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振雄、刘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64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为确保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有序衔接和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总经理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郭维成先生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总经理张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总经理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65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

总经理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维成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郭维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影响。郭维成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郭维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维成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认可,对其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董事会及公司对郭维成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十一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总经理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总经理张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